广西监管局筑牢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防线综述

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为保障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广西监管局通过明方向、聚合力、密网络、提质效,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统筹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位布局

把准资金监管方向

广西监管局深刻认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谋划,周密实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从顶层设计入手,强化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广西监管局建立“宝塔形”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监管责任到人、项目到人,形成责任闭环。结合属地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细化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流程,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体系,解决了超长期特别国债是什么、监管什么、怎样监管等事项。认真学习财政部下发的政策制度、资金下达文件及各类典型案例,全面收集整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与申报通知等,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形成“政策+资金+项目+案例”资料包,组织相关处室定期集中学习,确保工作准备充分、监管标准口径统一、查实问题有据可依。

协同联动

凝聚资金监管合力

广西监管局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同、内外联动”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财政部相关司局的纵向联系。广西监管局充分运用多类渠道、多种方式畅通信息交流,准确把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要求,明确监管重点和阶段性任务,提升工作精准度。

——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发改部门的横向协同。广西监管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全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会,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作出专题部署,切实推动属地各级财政部门和监管局统一思想、同向发力。强化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沟通交流,通过政策交流、信息分享、问题督改等方式,逐步建立起通畅的协同监管机制,有力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效能。

——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内外联动。广西监管局主动对接业务主管部门,构建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和会商交流机制,及时跟踪了解资金申报、下达、拨付、使用等基本情况,形成监管要求迅速传达、发现问题快速通报、“疑难杂症”共商共议的良好格局。

三位一体

织密资金监管网络

广西监管局坚持线上监控、线下核查、动态管理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监管网络,实现监管无遗漏、无死角。

充分利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与地方预算一体化系统,广西监管局强化数据抓取、人工预警、交叉比对和分析总结,加强对资金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和具体支出情况的实时监测,有效提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效率。

坚持靶向选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广西监管局定期开展现场核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项目资料、实地查看施工现场等方式,跟踪核实项目申报、前期筹备、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监管准确性、权威性。

建立监管台账,强化动态管理。一方面,广西监管局对接中央驻桂预算单位和地方发改部门,建立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台账,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开工时间、项目总投资、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金额等内容,按地区汇总项目数量、预算金额,按领域梳理项目类型、项目分布,动态记录项目进展和支出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实现清单化监管。另一方面,调取有关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审批、招标中标、项目支付等材料,深入核实项目是否存在申报不符合要求、“未批先建”、招投标程序不合规、“钱等项目”以及资金分配下达、拨付、管理使用不合规等问题,着力提升监管计划性与全面性。

闭环管理

提升资金监管质效

广西监管局牢固树立闭环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政策指导—成果运用”全链条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和拓展监管成效。

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纠偏并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广西监管局定期向自治区财政厅和发展改革委印发问题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市县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改进提升”的闭环监管体系,切实巩固监管成效。

坚持监督核查与服务指导并重。在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的同时,广西监管局与自治区政府、财政厅进行会商,共同商讨研究整改举措,注重加强对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加强业务交流等方式开展政策宣讲,及时答疑解惑,推动政策精准落地。

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并重。充分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广西监管局聚焦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在核查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深挖根源、加强研究,先后总结梳理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两新”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向部党组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呈报专题材料,提出改进管理、完善机制、推动落实的意见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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