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民警被责令停职道歉,看中国法治的进步

Why?你跟我说法治进步?

重庆那名警察的所作所为,难道不是法治的退步么?

对,没错。但不正是因为如此方才彰显进步的可贵么?

对涉警事件的评论,我一向谨慎。

但这起事件具有非常典型的时代和样本意义,所以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

简单复盘一下事情经过,免得大家一头雾水。

去年5.20的时候,王女士因感情纠纷报警。

重庆望龙门派出所民警陈某接警处理,并进行调解。

6月18日,王女士再次接到陈警官电话,要求去派出所做笔录。

因为在此前调解中对方没有到场,而且已经做过一次笔录,王女士就没有马上同意。

但陈警官显然失去耐心,语气开始强硬起来:

不要以为你是研究生就很懂,不来我可以传唤你。

读书能读到研究生这水平,对法律也不可能一无所知。于是,粗通法律的王女士感觉受到了威胁,一气之下便拨打110把陈警察给投诉了。

110的电话报警接处警记录显示:

该民警用言语侮辱报警人,报警人认为该民警处置不当,态度不好,求助。

随后,渝中区分局向望龙门派出所下达指令,民警出警。

然后,问题就出来了。

仅仅半个小时之后,被投诉的陈警官就率众到了投诉人王女士的家门口。

王女士打开门瞬间蒙了,条件反射地就警告不要私闯民宅,并准备闭门谢客。

但陈警官随即亮出手铐,表示要口头传唤王女士去派出所接受调查。

王女士提出质疑,再次拒绝传唤后被迅速控制。王女士的父母在理论和阻拦过程中,被陈警察一行以妨碍公务为由,喷辣椒水,警棍击打,多处挫伤。

当晚王女士被陈警官铐回望龙门派出所,而其父母则被移交至天门派出所,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立案侦查,并被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王女士再次选择投诉警方暴力执法,但渝中区分局回复称情况不属实,并于数日后提请检察院对王女士的父母进行批捕。

但渝中区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决定不予批捕。

半个月后,渝中区分局无奈之下撤案并解除监视居住。

在多次投诉警方无果后,咽不下这口气的王女士一家于去年底,正式向法院起诉。

王女士起诉警方传唤行为违法,面其父母则起诉警方违法使用警械。

一审法院分别于今年7月14日和23日,判决望龙门派出所民警使用警械违法,未使用传唤证违法。

你看,“关键时候”检察院和法院都没有站到公安这一边。

这说明什么?说明权力真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即使是你警察。

显然,王女士及其父母赢了官司,而望龙门派出所民警则输了面子。

服是肯定不服的,于是警方提出上诉,坚持自己没有错,要错也是你们错。

这已经不是权力的任性那么简单了,更是一种权力的惯性使然。

这种惯性就是我怎么会有错,错的怎么可能会是我?

最终引发舆论围观。

事已至此,当地司法机关坐不住了,迅速介入当头棒喝,终止望龙门派出所的上诉行为。

你可以任性,但你不能胡来。

昨日渝中区公安分局也立行立改,决定对傅某、陈某等处警民警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纪检、督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对王某及其父母道歉。

毕竟,派出所可以不要face,分局领导们还是要的。

继续让望龙门派出所一道儿走到黑,最后只能给渝中甚至是重庆警察队伍抹黑。

纵观整起事件,其实并不复杂。恰恰是警方的任性执法,让事情变得复杂了。

王女士固然拒绝配合有错在先,但其仍然有投诉的权力。而投诉人不仅没有等到应有的反馈,反而等来了被投诉者的上门“报复”,并累及父母遭受无妄之灾。

知法执法而违法,挟公器以报私仇,此种现象如果不能得到遏制,我们的法治生态将不断恶化,原地踏步。

就像这个涉事派出所,在明显程序违法暴力执法的情况下,依然强辞夺理美化暴力,即使在法院已经有了明确判决的情况下依然不肯服法,坚持上诉。

这也难怪法律界有一个共识,普法应先从执法者开始。

法律虽然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执法权不是违法的护身符和遮羞布,尤其是对于头顶国徽身着警服的人民警察来说,更应该做好执法守法的表率,而不是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的任性。

这不仅会失信于民,更会动摇公平正义的法治根基。

如果一个社会,对警察都失去了信任,有多可怕?

好在这仅仅是个别地方的个别现象,绝大部分的警察都是热血洒春秋,甘当人民的保护神,并随时准备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这事能曝出来,涉案民警能被停职调查,也足以说明我们拥有良好的纠错机制。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王女士的“幸运”之处在于,此案背后宏大的时代背景。

从去年开始,一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政法系统“整风运动”,正在席卷全国。

两个阶段的教育整顿已处理处分公安系统干警9.6万人,法院系统2.4万人,检察系统6000多人,近八成涉及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或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如此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可以说是史所罕见,对于整肃司法腐败,形成了极大震慑!

当这些数字披露出来时,很多人表示非常震憾。也有人担心这么庞大的数字,会不会影响整个政法队伍的形象。

但这不更加彰显了高层铁腕治警的决心与意志么?

难道这种自我革命,自我清理不是一种进步么?

从上海抱摔妇女民警受处理,到贵州“草包支书”当事公安局长受处分,再到最近几年行政案件胜诉率的不断走高,无不显示着我们的法治进程正在加快。

我们应该看到这种可喜的进步。

搅动是为了自净,清疮是为了自愈。

无论是当地检方,还是当地法院,包括后来的渝中分局,他们显然已经感受到,这一场发起系统内部的整顿风暴,并不是一场“运动”那么简单。

所以他们选择了法律公平,选择了程序正义。

最终,他们都选择站在了法治这一边,站到了人民这一边。

这个时候,这种背景之下,谁还敢循私枉法?又怎么可能像以前那样互相“关照”“给个面子”?

为此可以预见,涉事民警可能就不是停职那么简单。他必将为他的权力任性付出应有的代价。

只有正法才能使违法得到偿还。

该受的处罚一个都不会漏,

该道的歉一句都不会少。

警察乃会说话的法律,

法律乃沉默的警察。

由是,你是执法者,

最不应是枉法人!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县域观察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