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深圳上海天津四地法院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战略合作交流协议。

该协议旨在增进人民法院的司法合作交流,加强法官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协议,四地法院将本着“跨域交流、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共同发展”原则,从健全政治引领、业务培训交流、“数字法院”建设三个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共提出12个合作项目,力求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方式,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效能。

签约当天,现场还举行了“法官培养与法院现代化”研讨会。会上,横琴法院院长陈晓军表示,横琴法院肩负建设全国综合改革示范法院的重任,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诸多可借鉴、可复制的横琴经验。

记者了解到,日前横琴法院率先建立的跨境纠纷联合调解机制获2022年度珠海法院“十大微创新奖”。在该机制下,多名港澳调解员参与跨境纠纷化解,线上线下调解双管齐下,满足境内外当事人多元化诉讼需求。与此同时,横琴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机制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搭建“法院依法自主查明+港澳调解员协助查明”的多元化查明模式,获得最高法院首批授权,直接与澳门终审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再次赋予横琴法院探索民商事审判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重任。”陈晓军表示,下一步横琴法院将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区高质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继续擦亮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特色品牌,助力横琴打造彰显“一国两制”优势的法治合作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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