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绩效评价 “指挥棒”推动 城市更新走在前

江苏省南京市以入选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城市为契机,强化中央补助资金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用好用足中央补助资金,全力支持城市更新走在前、做示范。

在补助资金分配上,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出台城市更新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开工早、形象进度好的项目,对2026年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时仍未完工的予以适当扣减,用于奖励已完工项目。同时突出示范激励,对国省市重点项目、具有示范作用和建设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倾斜,鼓励打造城市更新示范标杆。

在补助项目确定上,择优申报遴选。结合中央资金下达进度,每年制定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按照“市级统筹、激励先进,申报遴选、择优补助”的原则,从项目进度、实施效果、示范效益等维度,在224个项目中优选支持约60个项目,树立良好导向,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绩效监控。一是按照“谁支出、谁负责”原则,依托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平台,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二是不定期组织开展现场巡查,重点巡查项目进度、建设成效等内容,对进度明显滞后、建设成效不佳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在绩效结果运用上,强化刚性约束。将绩效监控、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一是建立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出现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的,停止拨付资金且已拨付资金全部收回。二是在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的基础上,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参考,对年度评价结果较差的,适当扣减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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