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探索农业领域“拨改投”改革

今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投融资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农业领域“拨改投”改革,在湖北省率先设立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创新“先补后股、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三大举措,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业投入新机制,推动财政支农方式由“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输血”变“造血”,为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市县一体统筹,做大支农资金池

针对以往财政涉农资金“撒胡椒面”式投入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的问题,咸宁市每年统筹市级农业产业化资金2000万元,6个县市区各统筹涉农资金500万元,成立5000万元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下称发展基金),围绕全市“3+7”农业产业体系(即粮油、生猪、特色淡水产品3个重点产业,茶叶、蔬菜、竹、中药材、油茶、特色水果、桂花7个特色产业),从科技成果转化、种业培育、精深加工、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等方面入手,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市场主体。目前,发展基金已组建成立,资金均已全额筹集并正式运营。

创新三种模式,增强支农精准性

发展基金按照“60%项目投资+20%贷款贴息+20%保险补贴”的使用结构,形成“补、股、贴、保”协同的农业产业融资支持体系。

一是“先补后股”。针对农业产业项目投资风险高、回报周期长的问题,每年从发展基金中安排3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农业高质量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先获得财政补助,用于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补助期满2年且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转为股权投资,后期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退出资金继续滚动使用,形成“补助—转股—融资—退出—再补助”循环组合支持模式。

二是贷款贴息。针对农业市场主体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每年从发展基金中安排1000万元作为支农贷款贴息资金,对实际贷款利率超出当期LPR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不超过当期LPR利率80个基点的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市场主体同一笔贷款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次政策性贷款贴息支持,且不重复享受省级和市级贴息。

三是保费补贴。针对农业保险覆盖不够问题,围绕特色农业产业拓展特色农险,每年安排约1000万元。对纳入湖北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目录的险种,市级财政给予45%的保费补贴;难以纳入该目录但经发展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的农业产业险种,享受同等补贴比例。目前,各县(市、区)申报资料已基本完成审核,险种涵盖特色淡水产品、茶叶、油茶、露地蔬菜、柑橘、道地药材等23个特色农险品种,以及1个县域自主险种,覆盖投保户数5921户,保费总额2041.64万元。市级按照45%补贴保费919万元。

坚持市场运作,提升支农专业度

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专业化运作,具体委托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高投集团)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优选项目,由高投集团与农业主体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项目内容、目标任务、考核指标、验收方式、资助金额及方式、实施周期、转股条件及时限、股权转化及退出等事宜。目前,已择优筛选26家企业入库,涉及资金需求1.38亿元,赤壁赵李桥砖茶、嘉鱼外婆湖淡水鱼、嘉珍莲藕、通城黄袍山油茶、通山格宁橘橙、臻兴枇杷等项目正在推进尽职调查洽谈。咸宁市2025年“拨改投”总投入3000万元,预计带动各类投资7800万元。

咸宁市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取承办“贷款贴息”的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等产品,公开承诺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在便捷化融资方面,将相关政策纳入咸宁金融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惠企专区。集中银行、担保、租赁、保理、信用评级等金融信息以及税务、会计等信息,实现企业信用精准画像、融资需求精准匹配、信贷经理快速对接,贷款申办、拨付全流程线上办理。预计每年可带动15亿元农业产业贷款,覆盖3亿元特色农险保额。

建立管理机制,促进支农长效化

咸宁市建立了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基金重大事项的决策。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议等具体工作。同时,出台配套制度,制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发展基金“先补后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形成“1+3”制度体系,解决“谁能享、怎么申、如何管”等实际问题,让农业经营主体看得懂、用得上、得实惠。

在监管服务方面,农业“拨改投”项目资金不以项目损益作为考核或责任认定依据。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合法、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免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项目投资实施过程中出现投资损失时,由专户资金承担,并及时核销相关金额。对存在违反股权投资协议、擅自改变财政资金用途、骗取或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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