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战略部署以来,四川省始终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坚持激励约束并重,严格执行预算绩效挂钩,加强问题督促整改,着力破解“评价易、应用难”的绩效管理痛点。目前,四川省在预算绩效结果应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制度护航,构建“三全”应用格局
为有效解决省内市县普遍存在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缺乏统一制度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乏力等问题,四川省财政厅于今年修订出台《四川省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应用范围、周期、主体等维度明晰路径、突出重点,为加强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办法》首次将制度适用范围扩大至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构建起横向覆盖政府、部门、政策和项目预算“四张清单”,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的结果应用制度体系,实现各级各部门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建立“零基+绩效”决策模式,通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对政策、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绩效跟踪,将全过程绩效管理活动和绩效结果嵌入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环节,打通预算绩效管理与零基预算改革全链条融合关键节点,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在零基预算改革实施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此外,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针对绩效管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主管部门和相关地方,督促整改落实。与财政部四川监管局等监督部门以及同级人大、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审计部门等建立绩效结果协同应用机制,拓展应用广度,形成工作合力。
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多元应用实效
四川省创新建立预算绩效结果“三挂钩、一整改”机制,推动绩效结果多元应用,在年度预算编制和对下分配阶段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严格挂钩,同步督促问题整改销号,推动绩效结果真正转化为提升财政效能和政策效果的驱动力。
创新设置“绩效系数”测算方法,根据9项量化指标测算形成绩效结果,并与次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近两年共计调增26个部门(单位)年初预算,调减36个部门(单位)年初预算。
将专项项目、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核定次年预算规模、优化支出结构的依据。近两年对57个专项项目、6项支出政策实施财政评价,核减5个专项项目预算规模,暂缓实施1个项目。
持续健全完善政府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市县综合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将市县综合绩效结果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近两年优化安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5亿元。
以预算绩效结果为导向,通过建立健全预算绩效问题“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整改长效机制,一体推进绩效结果在政府决策、部门运转、项目管理三个维度的应用,形成绩效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改进提升的工作闭环。政府决策规划层面,将绩效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制度、精准受益对象、优化资金结构等方面,对财政支出政策的废、改、立、调等提出改进建议,聚力提升政策效能;部门内部运转层面,针对绩效管理发现的部门预算、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建议,推动将绩效结果纳入部门内部绩效考核体系,激发管理内生动力,助推提升管理水平;项目管理实施层面,根据预算项目全过程绩效结果,对项目实施过程有效纠偏、完成效果全面复盘、后续效益持续跟踪,促进项目提质增效。近两年,推动54个省级部门、66个专项项目绩效问题整改,督促4个市(州)制定绩效提升措施。
注重理念引领,鲜明激励约束导向
四川通过坚持奖勤罚懒,扩大改革影响和加强外部监督,引导各方主体树牢绩效理念、积极担当作为,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推动预算绩效结果应用走深走实。
建立部门自评激励约束机制,将部门自评与财政评价结果进行比对,对客观评价、如实反映问题,自评结果与财政评价结果处于同一档次的,给予容错空间;对绩效自评不实,自评结果与财政评价结果出现降档的,对相关项目按比例压减预算,直至取消安排。对绩效结果为优的项目,适当考虑增支需求并调增次年预算安排规模;对绩效结果为差的项目,充分考虑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压减预算规模。
建立完善绩效结果应用反馈机制,推动提升结果应用层级。将省级财政绩效评价相关情况向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报告,报送各分管省领导,抄送省纪委监委和审计厅;将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议专题报告。涉及中央层面政策建议的,适时抄送财政部四川监管局或直接报送财政部。
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搭建好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渠道和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绩效结果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