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财政局认真履行地方“三保”主体责任,多措并举,有效防范地方“三保”风险。上半年,“三保”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达51.3%。
年初预算编制时,和林格尔县财政局坚持“三保”优先原则,从严审核基础数据,对“三保”支出需求分情况精准测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合理安排支出,突出保障重点,全力保障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压紧压实“三保”责任,将防范“三保”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方位、全流程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三保”支出执行进度、可用财力等相关情况,增强库款管理的前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