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推动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2024年,辽宁省辽阳市印发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权利责任对等原则,进一步理顺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

明晰权责,分解细化市县责任,提升财权事权匹配程度。辽阳市加快推进市以下各级财政事权划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支出成本等,按照“尽量量化”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措施,合理确定市、县在共同财政事权上的支出责任和分担比例。强化财政支出责任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优先顺序,健全财政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确保财政支出效益最大化。

下划收入,推动分享比例统一,优化市县财力分配格局。辽阳市理顺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进一步让利基层,按属地化原则将属于县级的税收收入全部下划到县,实行属地征管、属地入库。推进市以下同一税收收入在市与县之间的归属和分享比例实现统一。在明确收入分享范围和确定分享比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级既得利益,通过核定上解基数,确保各级财政运行基本稳定,收入增减趋势基本合理。

兜牢底线,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辽阳市建立健全市以下转移支付体系,基本建立起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相配合的转移支付体系。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集中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资金全部用于对各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县级财力分布更加均衡。规范市县与开发区等特殊区域的财政收入分享方式,逐步取消对开发区等特殊区域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确需支持的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安排,有力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提质增效,规范财政管理体制,激活县级发展新动力。辽阳市提高市以下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通过规范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推动开发区提升进位。按照突出重点、利于发展、管理有效等要求,适度强化市管县财政管理职责,推动“乡财县管”工作提质增效,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做实做细县级“三保”保障机制,健全“线上线下互补、市县乡联动”动态监控体系。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对本地区债务风险负责,通过增收节支、变现资产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切实减轻偿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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