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产增收增活力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月23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可以通过“增产量”“增收入”“增活力”三个关键词,理解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重点部署安排。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仍然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首要任务、头等大事。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夯实“三农”工作基础;国际形势复杂严峻、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就是我们劈波斩浪、稳健前行的底气所在、信心之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粮食产量稳步增长,自2015年起连续九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2024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4130亿斤,首次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

粮食增产了,加之去年粮食市场一些品种价格走低,是否意味着今年抓粮食生产的力度可以松一松?保持战略定力、研判供求形势,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传达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粮食生产只能加强,不能放松。

近年来,我国耕地数量开始逐步有所增加,2023年全国耕地面积为19.29亿亩;但耕地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耕地占用和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对此,今年一号文件就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作出多方面部署安排,包括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粮食亩产比上年提高5.1公斤,对增产的贡献超过八成。在耕地资源、水资源等有限的背景下,提升单产水平是推动粮食增产的重要支撑和发力方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促进大面积增产。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在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被首次提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科技为农业赋能摆在重要位置,并就种子、农业机械、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作出部署安排,强调强化农业科研资源力量统筹,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

与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有所不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并未明确年度粮食总产量具体目标,而是提出“确保粮食稳产丰产”的总体要求。>>>下转2版

主要考虑或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的目标为2025年达到1.3万亿斤以上。2024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已超过1.4万亿斤,因此2025年无需更新具体目标。另一方面,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目标为到2030年实现新增粮食产能千亿斤以上,鉴于此,今年的重点任务应是努力稳住现有产量水平,为后续稳步提升打好基础。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深化农村改革主线贯穿全篇。文件提出“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做好资金筹集和分配”,改革意味浓、力度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提法是“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从“探索建立”到“启动实施”,表述上的变化反映出一年来相关机制已经完成顶层设计,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迈出实质性步伐。

近年来,为扶持粮食主产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央财政持续加大相关转移支付力度,构建起对粮食主产区的纵向利益补偿机制。为进一步健全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保护、调动粮食主产区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势在必行。

在中央统筹下,通过“受益”省份出资、“贡献”省份获得补偿的方式,粮食主产区将获得更多“真金白银”的支持,有助于其进一步坚定信心,多种粮、种好粮,为端稳端牢“中国饭碗”继续作出新的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并不意味着各地共同抓好粮食生产、共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就此淡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规定:“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应当保面积、保产量。粮食主产区应当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主销区应当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粮食产销平衡区应当确保粮食基本自给。”

我国农村改革是从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开启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农村土地管理的部署安排坚持稳字当头,既允许探索改革、又强调严守底线,在着力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的同时切实防范风险。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支柱性政策之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释放出了强有力的政策信号——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广大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将得到长期保障,大家可以安心种粮、放心投入。

关于宅基地,中央一号文件规定,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两个不允许”旨在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保障农民长远利益。

当前,各地正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允许探索农户合法拥有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为地方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还明确,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这对于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保障村民、村集体、投资方等相关方权益、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与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息息相关,未来如何进一步健全相关机制、发挥长效作用,令人倍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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