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 稳步推进全市财政体制改革

从今年起,辽宁省抚顺市顺延省对市收入划分财政体制,市对县区将由现行全部税收收入的“一县区一率”分享调整为“基数上解+增量统一比例”分享,继续实行税收完全属地化,将市以下税收收入全部下放至各县区,调动企业属地政府增加税收的积极性,激活经济发展原动力。稳步推进同一税费收入在市与县区之间的归属和分享比例逐步统一,促进财政体制规范有序,优化横向财力分布。

抚顺市财政局围绕兜底线、促均衡、保重点的目标,调整市以下转移支付结构,优化横向、纵向财力格局,推动财力下沉。逐步优化现行增量返还政策,2025—2028年,市级分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的50%部分原则上全部用于对各县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调动各县区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构建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之间定位清晰、相互配合、整体协调的转移支付体系。

同时,健全县区级“三保”保障机制,压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确保预算优先安排、库款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调度,防止责任虚化。2024年,撤销全市52个乡镇级金库,优化“乡财县管”管理机制,压实县区对财力薄弱乡镇的支出保障责任,防范化解乡镇财政运行风险。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多渠道化解债务风险,不断增强全市财政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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