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财政部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增强“交账”“添秤”意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守正创新抓改革、凝心聚力促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稳增长、促发展
财力建设成效显现
强化财税运行调度,努力涵养财源税源。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超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3.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0.7%,比上年增长5.2%,增速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前列。优化市、区、街镇三级税源管理体系,强化税源大数据比对分析,走访服务重点大户和税收异常企业1000余家,精准服务企业发展。
加速投资项目向税源效能转化。对区级项目开展招商、签约、投产、纳税全流程跟踪监控和风险提示,推动149个项目投产运营、87个项目产生税收。坚持以存量盘活带动增量培育、质量提升,组织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搭建闲置资产共享平台,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盘活资源资产”重点任务的工作指导方案》,组织市级部门梳理重点瑕疵资产,积极推动解决单位资产瑕疵,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形成政府财力超过300亿元。严格落实结余结转资金清收政策,除中央专款、科研资金等专项用途资金外,凡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的指标一律收回统筹平衡。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到关键处。
强统筹、保重点
重大战略落地落实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提质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安排天开园专项资金2亿元,协同打造政策升级2.0版,实现累计注册企业2600家、培育上市潜力企业33家。加快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津中心建设,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巩固提升交通设施“硬联通”,稳步推进机场三期改扩建,加快津潍高铁、京滨城际南段、京津塘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拨付港产城融合发展奖励资金4.1亿元,支持做大做强做优港口经济。
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焕新。研究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有效路径,制定财政支持新质生产力工作方案,细化13项重点任务,以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落实。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安排科研创新产业联动专项资金3.3亿元,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更多“从0到1”原创性成果。统筹财力支持高等教育“双一流”和特色大学建设,及时拨付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3.4亿元,有力推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启动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成功争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格,培育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5500家。
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足用好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两重”“两新”等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宏观经济导向和财政部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央地政策资金同向发力,制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地方支持政策,统筹利用央地资金对企业分档给予梯度支持。高效统筹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社会事业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扩内需、保民生促进作用。
办实事、增福祉
民生保障提质增效
扎实办好民生要事实事。大力支持实施20项民心工程项目,持续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坚持就业优先,安排补助资金12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做好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统筹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扩大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服务保障“一老一小”,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以及普惠托育示范项目成功落地。充分展现城市文化特色,保障文化惠民卡、名家经典惠民演出季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商旅文体加快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稳定实施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建设设施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静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滨海新区中塘镇农业产业强镇以及西青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乡村文旅融合发展,打造12个乡村旅游示范片区,大力培育乡村经济新增长极。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力支持启动实施城市更新项目19个,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支持地铁11号线等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建设,推动公交线路安全稳定运营,支持29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支持改造燃气管网723公里、供热管网1122公里,城市供热户内改造7638户,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抓改革、强管理
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5方面23项改革任务,进一步理顺市与区财政关系。在全国首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及应用暂行办法,对区级财政承受能力进行分级并实施分类管控措施,确保当期可承受、长期可持续。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扩大国资收益收取规模。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全面形成预算安排有依据、预算执行可控制、预算结果能衡量的管理模式,实现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同步编制、审核、批复、公开全过程管理。启动投入产出绩效管理试点,开展20个重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将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绩效运行监控,进一步扩大绩效自评抽查比例。
推进财会监督落实。建立健全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机制,组建财会监督工作专班,聚焦减税降费、基层“三保”等9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围绕重点民生资金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实施财政资金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监管,推动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篱笆,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
防风险、兜底线
财政运行安全平稳
健全“三保”工作机制。修订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对“三保”风险区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硬性约束,加强“三保”支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做好“三保”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强化“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对“三保”支出确有困难的区,结合区级财政收支和库款水平,实行一区一策,点对点安排资金,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全力以赴化解债务风险。构建全口径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着力督促化债任务落实。组建咨询审理工作组和7个市级督导组,分片包干,按季度对16个区及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实地督导,坚决防范逾期风险,统筹化债任务落实与到期风险监测,积极争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总部支持,最大限度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化债工作,实现2023—2024年两年攻坚计划圆满收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