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防范化解风险大背景下,大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以重点绩效评价为抓手,构建以“绩效论高低”的资金管理模式,为推动财政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绩效评价提质增效
此前,大连市已建立涵盖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体系,覆盖各类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效能持续提升。2024年,针对实际执行中存在的单位自评分数过高、第三方评价质量有待提升、评价结果权威性不足等问题,市财政局突出问题导向,年初专门制定印发《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从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结果应用等4个方面,研究提出16项绩效评价工作任务,逐个环节推进落实。
评价中,坚持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相互衔接,财政评价重点围绕政策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使用结果进行系统评价,重在发现政策执行、项目决策、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意见建议,为评价结果应用提供科学参考。
重点绩效评价与财会监督联动实施
按照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要求,2024年,大连市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主责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与财会监督相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开展。市政府召开全市专题工作会议,市政府分管领导作动员部署。围绕大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聚焦产业、人才、教育、交通等关键领域,市财政局选取23个项目,同步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内容上“双管齐下”,既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合规性检查,又对资金实际产出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为确保取得实效,市财政局坚持选优配强人员,打破处室框架,在全局范围内选派作风过硬、精通业务、经验丰富的干部参与评价和检查。按项目成立23个工作组,各组逐项制定评价和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局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审定方案,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工作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绩效管理处牵头开展、各项目组和相关处室推进落实。在开展评价和检查过程中,构建人员协作、信息共享、专题会商、成果共用等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把检查发现问题纳入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形成评价结果的重要依据,着力发挥“1+1>2”的综合监督评价效应。
以财政为主导实施重点绩效评价,不当“甩手掌柜”
一是开展财政自主评价。在连续多年开展第三方评价的基础上,2022年起,市财政局选择部分项目实行财政自主评价。2024年,进一步压缩第三方评价项目数量和费用,探索实行财政和第三方结合评价。评价工作组主要由市财政局人员组成,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结果由财政部门出具,第三方机构主要负责现场抽查、问卷调查、数据对比分析等辅助性工作。三年来,累计开展自主或结合评价38项,占重点绩效评价总数的55%。
二是强化第三方评价质量管控。市财政局制定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做好规范和引导。工作中,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的指导,组织专家和处室对评价方案集中研讨,评价过程中持续跟进,对偏离评价方向的及时纠正。评价完成后,组织多方主体对评价报告打分考核,作为验收付费的依据。
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发挥绩效管理“减法”作用
近年来,大连市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激励约束,持续释放绩效管理效能。制定印发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对全过程绩效管理各环节结果应用作出制度性规定。办法提出,对重点评价结果为“中”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预算总额的5%压减次年预算;结果为“差”的,原则上应予以撤销或退出。
2024年,市财政局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逐项整改到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市财政局加大预算压减力度,在明年预算统一压减比例的基础上,再压减10%。
近年来,大连市不断强化结果应用,根据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19—2023年组织市直主管部门累计研究提出204条整改措施,其中涉及预算安排27项,完善政策43项,改进管理134项。通过绩效评价,市本级取消了软件业发展、物流发展、民营院团演出等专项资金,修订水利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就业补助等20余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数量由168项减少到目前的103项。2023年,针对评价发现某部门工本费项目采购单价偏高、成本控制有效性不足问题,大力压减该项目2024年预算,压减率达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