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后,宝鸡市财政局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积极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市道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接,指导资金审核、垫付、追偿等环节规范有序运行。
截至9月底,宝鸡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案件308起,累计垫付金额1790.78万元,救助308人次。垫付款在提交申请后12小时内到账,及时、准确送达救助对象。
下一步,宝鸡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与救助基金联席部门的协作配合,按应救尽救的原则把关审核,按应垫尽垫的理念及时垫付,按应追尽追的要求落实追偿。全面提高审核、垫付、追偿程序的执行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持续推进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