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高度重视“县域”工作

提出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

202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2022年一号文件共有8个方面和35条措施。文件指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高度重视“县域”发展,多次提到县域工作。文件35条措施中有3条在标题中提到“县域”,分别是:第17条,“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第18条,“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第25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

此外在其他几个方面的内容也有涉及“县域”工作,如第19条,“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第21条,“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第30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县域观察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