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黑土地保护有哪些成效?具体包括这八项!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的通知,对于“十三五”黑土地保护工作成效作出说明。那么“十三五”黑土地保护有哪些成效?具体包括这八项!

一、“十三五”黑土地保护有哪些成效?

1、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编制《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出台《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成立省市县三级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加强对黑土地保护监督考核,实现黑土地保护的法治化、制度化、长效化。

2、黑土地数量保持基本稳定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核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20年实现占补平衡有余,全省耕地面积保持在2.39亿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67亿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68亿亩,超国家下达任务134万亩。完成125个县(市、区)黑土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将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

3、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以“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116.5万亩。加强三江平原14个大中型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实现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面积640万亩。加强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357万亩。

4、黑土地保护模式不断完善

大力推进科学轮耕制度,旱田平均每三年深松一次。把秸秆还田作为提升黑土耕地地力的重要措施,旱田以“一翻两免”为重点,根据不同积温条件和土壤类型,因地制宜形成了翻埋、碎混、覆盖等三种秸秆还田方式;水田以“一翻两旋”为重点,形成翻埋、旋耕和原茬搅浆等三种秸秆还田技术。2020年,全省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坚持农机农艺融合,装备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7.7万台,深松整地面积4791万亩。累计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4545.3万亩,有力促进黑土地休养生息。

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方法,提高化肥利用率。加强重大病虫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推广现代植保装备,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截至2020年底,全省测土配方施肥累计推广面积2.16亿亩,覆盖率达到90.4%,全省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224.2万吨,比2015年减少31.11万吨,减幅12.2%;农药使用量6.07万吨,比2015年减少2.22万吨,减幅26.76%。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和农用残膜回收处理试点示范。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加快农牧循环发展,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1%。

6、黑土地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增强

依托省农业科学院、东北农业大学、八一农垦大学、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科研单位,建立黑土耕地保护科研、教学、推广、监测体系,为测土配方施肥、肥料质量检测、土壤肥力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等提供科技支撑。全省设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点2.3万个,实现79个县(市、区)、113个农场耕地质量调查全覆盖。

7、生态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水土流失、风蚀沙化和耕地质量下降势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11万平方公里,为“十三五”规划治理面积的131.88%,其中实施4类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619.45平方公里、侵蚀沟1388条。加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结合三北防护林建设,持续推进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建设,加强风沙地和盐碱地治理,改善黑土地生态环境。全省累计造林589.1万亩、退耕还林0.21万亩、治沙造林 53.9195 万亩。

8、粮食综合产能稳步提高

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集约化生产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到20多万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3亿亩。2020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508.2亿斤,实现十七连丰,连续10年位居全国第一,稳固成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十三五”时期,黑龙江省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综合措施,坚持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着力提升黑土耕地质量,取得较好成效。全省黑土耕地质量等级平均为3.46等,比东北黑土区高0.13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36.2克/千克;秸秆翻埋还田或深松地块耕层厚度达到30厘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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