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四禁四不准”举措 永城市新桥镇廉洁过大年

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永城市新桥镇纪委节前念起“紧箍咒”,力治“节日病”,严把廉洁关,早部署、早安排,早提醒,早预防,使党员干部过节心中有“纪”,一改以往春节前后领导忙“公关”、职员忙过年的现象,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春节前,镇党委、政府在全镇党员干部大会上,要求全体镇、村干部、党员要引以为戒,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持之以恒防“四风”,筑牢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提出了“四禁四不准”的要求:禁止以各种名义向基层和其他部门索要或接受钱财和土特产,禁止同级单位节日互访或向上级机关和领导送礼,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不健康的娱乐和封建迷信活动,禁止互相宴请和酒后失态的行为;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家属收受贺年礼,不准以给小孩压岁钱为名送“红包”,不准行贿受贿捞好处,

为把“四禁止四不准”落到实处,镇纪委牵头成立监察队,做到党委管干部,支部管党员,纪律约束职员。决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除公开曝光外,还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进一步夯实廉政责任,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全镇上下形成了廉洁、勤政、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刘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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