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修订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和激励力度,更好地激发供需双方积极性。
一是双向补助的力度更大。从原来的仅对管理单位进行补助,扩大到“管理单位+用户”双向补助,即对管理单位和企业、大学生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个人)实行双向补助。二是奖补比例的标准更高。对管理单位取得的开放共享服务收入实施后补助,补助比例从原来的10%提高到20%,最高奖补200万元;对大学生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个人)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比例从50%提高到85%,最高奖补10万元。三是开放共享的范围更广。鼓励社会设备开放共享,对社会资金购置的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共享平台并对外提供开放服务的,省财政按其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奖补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