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财政局积极响应省、市财政部门部署,启动收入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针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县财政局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此次评价工作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对象,评价工作组结合大通县实际,系统构建涵盖收入决策、收入执行、收入绩效三个维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体系共设置9项二级指标、24项三级指标,在关注收入预算完成情况等传统内容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对收入质量、结构优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综合性指标的评估,以期更全面反映财政收入的实际成效。
为确保评价过程科学规范、结果真实可信,县财政局组建专业团队,通过系统梳理预决算报告等基础资料和实地调研,对比分析近三年收入变化趋势,掌握一手信息。同时,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既关注数据表现,也深入分析政策落实与管理效能。在全面把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及罚没收入等重点非税收入项目开展深入剖析。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评价发现的预算编制粗放等问题,进一步细化收入预期测算,为零基预算实施提供支撑;通过查漏补缺,为完善征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提出改进建议;依托重点税种分析,为产业政策优化和税源培育提供数据参考。
下一步,大通县财政局将持续完善收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更紧密结合。同时,逐步扩大评价范围,探索将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纳入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综合统筹能力和可持续运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