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财政“真金白银”保重点惠民生

“十四五”时期,河北财政高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交出了一份彰显担当、饱含温度的财政答卷。

从财政收支数据看,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超2.1万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4000亿元左右,增长约24%。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超4.8万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1万亿元左右,增长约27%。同时,不断强化财政管理,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真金白银”更多地用到了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上。

——重大战略部署保障有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筹措800多亿元支持公路、机场、港口等建设,推进三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京津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补偿资金37.6亿元,助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加强三地财政部门协作,积极破除行政壁垒,建立京津冀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机制,推动协同发展向纵深拓展。围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累计下达省以上各类财政资金超3000亿元,其中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620亿元,加快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疏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待遇水平实现不低于北京同期水平。雄安新区列入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有力保障了新区项目高效建设。围绕美丽河北建设,全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000多亿元,统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所有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连续3年实现“退后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围绕乡村全面振兴,落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6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推动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发展新动能有效激活。聚焦扩投资、促消费、稳增长,多措并举释放财政政策效能。在更加主动上发力,树立大财政视野,主动求变、探索创新,着力谋划了一批“小切口、大收益”的务实举措。专项债管理使用上,推动债券资金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创新实施债贷组合融资模式,全省专项债用作资本金占比由之前的3.8%提高到8.3%,资金撬动作用明显增强。在更加高效上发力,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第一时间研究落实措施,确保早落地、快见效。去年以来,国家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河北财政建立资金分配直达“绿色通道”,收到中央资金后7天直达基层,有力促进了投资和消费增长。在更加精准上发力,聚焦经济发展堵点难点,研究制定针对性支持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围绕科技创新,连续3年组建注册会计师辅导团,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围绕助企纾困,先后制定稳经济30条、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等政策,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府采购“双盲”评审,帮助企业解决了一大批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以上。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累计投入省以上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61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坚持教育投入只增不减,全省教育支出预计超8000亿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实现全面发展。着力加强社会保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居民医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基本民生项目保障水平。

——风险防范化解有力有效。坚持加强财政风险源头防范和过程管控,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严管政府债务,各级政府法定债务本息全部按时偿付、持续保持“零违约”,隐性债务加快化解,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建立涵盖收入、库款、支出、“三保”和其他刚性支出的监测指标体系,首创“可统筹资金和刚性支出”评估测算体系,实行分类分档分级管控,并持续下沉财力,有效增强基层保障能力,全省基层运行总体平稳。构建“五元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建立财会监督与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持续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推动各方面严守财经纪律,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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