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琴 马海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清晰勾勒出了今后一段时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路线图,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思想引领和行动导向。
培育提升产业。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其关键在于着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并充分发挥这一机制的作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合约委托种植养殖、代销农产品、用工招聘等方式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关系,使农户参与到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各个环节。鼓励支持农户以资本、耕地、住宅等资源参与新型经营主体的股份合作,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
同时,指导基层立足本地实际,科学谋划发展路径,精准选择适宜的运营方式,补齐产业链条中的薄弱环节,充分挖掘乡村特有资源优势,深耕地域特色产品培育,推动“乡土品牌”做优做强,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地方主导产业。积极推行以龙头企业引领、村企合作等发展模式,不断壮大帮扶产业项目,并加大对个体农户和家庭单元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庭院种植、小型设施农业等灵活业态,打造一批在现代化农业建设中表现突出的示范县、镇、村和农户典型。
此外,需持续强化光伏电站的规范化建设与运行管理,保障其高效运转、稳定收益;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基础设施短板,重点改善交通、用水、电力、燃气供应以及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等配套条件,全面提升乡村产业长期发展的支撑能力。
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四中全会强调“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其关键就是将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摆在巩固和深化脱贫攻坚成效的核心位置,统筹推进提升已退出贫困状态群众的收入水平,做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脱贫县域整体经济提质增效。在脱贫群众增收方面,注重激发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志气心气底气,持续强化并增加对发展庭院经济、外出就业等增收途径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激励,切实褒奖踏实肯干、积极创收的群体,杜绝“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坚持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体特点,精准实施产业扶持、岗位对接、信贷支持、消费助农等多元化帮扶措施,保障已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步提升。
在脱贫村集体经济壮大方面,加强与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统筹各种支持资源,帮助脱贫地区农村特别是脱贫村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增强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提升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在脱贫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扶持培育能够有效引领地方经济、紧密联结农户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重点帮扶企业,不断扩容提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规模经营农户等经营主体,引导各类社会帮扶资源将重心转向脱贫地区,引入先进发展理念、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资本和创新技术等关键要素,助力形成具有可持续性的新兴产业发展格局。
确保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四中全会强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其关键要顺应、把握脱贫人口在本地及周边实现就业占比的趋势特征,聚焦“一稳、两拓、两创、两提升”的工作路径,系统推进就业帮扶提质增效。
“一稳”即稳固务工总量和规模。对具备劳动能力但尚未外出就业者,强化组织动员与服务对接;对已转移就业人员,加强跨区域协同保障,切实维护其岗位稳定。
“两拓”即拓展岗位供给面和职业通路。一是依托脱贫地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培育以及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深挖本地就业岗位潜力。二是健全创业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脱贫人群自主创业、灵活择业,持续推进“雨露计划+”行动,着力提高适龄青年接受职业教育的比例,并推动完成培训的学员实现高效就业。
“两创”即创新打造特色品牌与运行模式。因地制宜塑造一批体现区域风貌、行业属性和技能专长的劳务标识品牌,探索构建“企业主导、车间联动”的可持续运营架构,增强带动脱贫群众就业增收能力。
“两提升”即提升增强就业实效和政策效能。一是发挥知名劳务品牌的引领效应,助力脱贫群众进入更稳定、收入更高、保障更全的岗位。二是在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中,扩大以工代赈应用范围,让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脱贫户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收入,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增收。
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要坚持逐步提高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和全产业链开发,重点支持联农带农能力强的企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优化财政资源分配模式,试点推行“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激励机制,切实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突出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并结合问题整改,开展扶贫项目资产专项清查行动。
(作者为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党校教授、中共乌审旗委党校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