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采取为高新技术企业减税让利、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专项资金,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设立引导基金等举措,全力推动产业结构朝着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迈进,为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细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治区财政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对位于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在2021—203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积极落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发展动力。
强化专项资金引导,促进产业提质升级。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9.85亿元,综合采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投资补助等方式,重点扶持制造业实现高端化突破、绿色化转型和数字化升级。同时,安排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17亿元,精准助力48个园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涵盖污水处理、固废处置、集中供热、管网更新以及中试基地建设等重点领域,大幅提升园区的综合承载能力、服务效能和产业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积蓄动力。
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放大政府投资杠杆效应。自治区财政设立了总规模85亿元的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聚焦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以及未来产业的前瞻布局,重点投向十大产业集群的关键产业链环节以及延链、补链、强链项目。配合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受托管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银行的遴选工作,最终确定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担任受托管理机构。这标志着基金的设立与运营取得了关键进展,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持续强化政策协同与制度创新,推动减税降费、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等举措协同发力、落地生效,凝聚政策合力,共同助力内蒙古新型工业化实现更高质量、更具可持续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