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财政聚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五”普法以来,福建省泉州市财政局聚焦法治宣传、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复议诉讼应诉等六项主责,持续向“统筹、深入、细致、严格、精进、稳妥”等六项要求发力。

针对党管普法工作,突出“统筹”。泉州市财政局将党的领导作为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抓重点法治工作,每年定期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021年以来,共召开28次党组会、1次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3次局长办公会议、4次局务会、4次专题推进会。

针对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深入”。泉州市财政局梳理制定市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开设《每周一法》宣传栏目,编发普法材料58期次。通过泉州晚报“财政法律政策宣传”专栏、福建广电导视频道、东南网泉州站、泉州通客户端以及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新媒体法雨行动”普法专栏、泉州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51件法律文件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宣传。

该局持续开展“政采联播”活动,组织22场次政府采购法律及政策解读培训、7场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专题宣讲,为财政管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针对制度文件管理,突出“细致”。泉州市财政局制定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并周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规定,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2021年以来,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适时组织存量文件清理,先后开展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等专项清理工作,实现文件动态管理。

截至2025年5月,泉州市财政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4件,严格落实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财政领域不出台违规政策措施。

针对执法质量把控,突出“严格”。泉州市财政局创新执法方式,自2024年7月1日起,推动全市财政系统全面应用平台上线,实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线上办理;四次调整公布市财政局权责清单,调整公布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统一行政处罚办理标准;建立政府采购投诉案件会商工作机制,修改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21年以来,该局共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行政许可4件,行政处罚14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件63件。截至目前,上述执法决定无一件因行政复议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或因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否决。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突出“精进”。泉州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关于支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构建“1+N”“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政策体系。制定实施促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健全完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定等“1+8”制度体系和运作机制,构建以市、县政府及国企母基金为骨干的“N+X”多元化产业投资基金体系,助力做强实体经济。

泉州市财政局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为市场主体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缴税费超383亿元。牵头会同工信、发改等部门扩面推广“政策找企”平台,全力推动惠企政策加速直达,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兑现惠企资金超211亿元。制定出台政府采购落实“放管服”改革等14份政策规定,全面规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为,全力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根据2022—2024年福建省营商环境监测结果,泉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

该局还推动全局干部签订《诚信承诺书》,提升干部诚信意识,组织诚信法律宣传入园区、入企业、入行业活动,指导企业用好“信用中国”网站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系统,提高财政部门信用服务水平。

针对复议诉讼应诉,突出“稳妥”。泉州市财政局规范专职法律顾问选聘,安排4名公职律师作为局机关专职法律顾问,任期三年;规范外聘法律顾问服务事项采购,理顺公职律师与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外聘法律顾问职责分工和衔接协同机制,提高应诉能力水平。该局稳妥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答复(答辩)工作,所有应诉答复(答辩)状及提交的证据、依据材料均组织法制机构、相关执法科室、法律顾问集体讨论研究,并经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报送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

2021年以来,该局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3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终止,2件复议决定维持;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件,全部判决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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