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情发生以来,北京市财政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责任感、紧迫感,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汛救灾资金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北京市财政局已累计下达资金4.7亿元,全力以赴支持做好应急抢险、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北京市财政局以最快速度统筹中央和市级资金,按照“突出重点、紧急救助、统筹保障”原则,结合各区灾情等情况,简化程序,快审速办,迅速分配下达救灾资金。按照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受灾群众应急安置、生活保障、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及基础设施应急恢复等急需领域。
同时,及时出台政策,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北京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研究细化支持政策,对灾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乡村公路、水务基础设施等恢复重建事项,明确补助政策、范围、标准等,全力支持受灾区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为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实效,北京市财政局督促提醒相关区强化资金规范使用,做好绩效管理,坚决防止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并将相关资金使用管理作为财会监督重点事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