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推动 预算绩效管理创新提升

近期,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探索,进一步细化标准、规范流程、创新手段,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意见》,通过建立标准科学、务实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创新提升、提质增效,切实将有限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新增“三个扩大”,让更多项目纳入绩效管理。扩大全市事前评估范围,将延续执行3年和年度预算增幅达到30%的项目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强化项目入库守口把关;扩大重点评价范围,将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全部列入重点评价范围,部门对不少于30%的项目资金开展评价;扩大市县联动范围,建立市县两级资源共享、集中攻坚、协调联动评价机制,推动形成全市共享共用的支出标准体系和应用成效案例。

突出“三项重点”,让绩效目标更加明确。盯紧目标编制要求,严格目标入库标准;强化重点项目选取,将其全部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突出关注收支矛盾,首次将收入预算分析列入县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范围。

提出“三项要求”,实现流程管控更加严细。明确指标体系建设要求,提出“分批建立”原则,制定“成熟一批应用一批”的分期建设目标,为全市指标体系建设和使用明确路径遵循;明确监控频次要求,提出“6月底、9月底”两个监控时点,建立市动态跟踪监控新机制;明确成本效益分析要求,首次提出成本效益分析分步推进目标,将成本定额和支出标准作为硬性工作任务,为全市预算编制提供有效参考。

打造“三项机制”,推进绩效落实更加有力。加强绩效管理总体制度规划,结合实际适时修订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相关制度办法,确保各领域、各环节管理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建立财政与审计、巡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形成监督合力;健全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的挂钩保障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落实。

注重“三个创新”,探索绩效改革的多元支撑。对事前评估、绩效监控、部门整体评价、重点评价等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入库、一律压减、一律暂缓、一律不予安排”;试点评价与监督共享共用,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模式;将绩效管理融合到预算一体化系统,实现完善大数据查询分析、实时预警监控等功能,以现代信息化手段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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