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友刚
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质量,是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利企便民为民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实践发现,开展此类项目绩效评价应注意把握好重点。
绩效评价中发现三方面问题
实践中发现,部分政务信息化项目在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较为集中,对项目效益发挥产生了较大影响。
——规划不够合理,项目需求调研不足。政务信息化建设在部门间和部门内部的顶层设计做得不够,缺少统一建设标准,功能单一且实用性不强。一些部门认为政务信息化就是上平台、建系统,将项目建设交由信息化处室牵头负责,不注重发挥有关业务处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项目建设前期需求调研不足、项目建设方案与实际业务脱节,系统功能建多用少,甚至系统建成后长期闲置。
——过程管理粗放,项目监理质量不高。政务信息化项目主要通过政府采购实施,有的采购合同没有详细约定付款条件和违约责任,导致项目存在超建设进度付款、违约行为难以得到约束等问题。有些监理机构对项目监管控制不到位,未察觉到项目建设中承建商变更或减少开发内容等情形,造成软件开发、硬件设备等建设内容“批大建小”“批多购少”。此外,一些项目新开发的软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未约定权利归属,部分项目验收后资产入账不及时,个别项目的测评和验收环节不严格,容易出现“走过场”情况。
——绩效意识淡薄,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对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发现,部分政务信息化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指标内容可衡量性不足、指标值虚化矮化等问题,个别建设周期跨年度的项目,在申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表时,一直沿用立项时的绩效指标。一些单位的信息化项目绩效自评与绩效运行监控流于形式,存在绩效自评及监控得分偏高、未反映项目建设主要问题、与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不相符等情形。
项目绩效评价应把握好五个重点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中的实践与思考,评价中应重点把握好五个重点。
重点评价项目立项科学性和绩效目标合理性。政务信息化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设立,项目立项应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明确的服务对象,立项前应经过充分的需求分析、绩效评估和集体决策等,不应与其他部门或部门内其他处室同类项目重复建设。同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当年实际建设内容设置,清晰反映核心产出和效果,部门绩效自评和运行监控应实事求是,不应出现自评分值高、运行监控好但项目建设存在明显问题的情形。
重点评价政府采购规范性。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一般由集成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原厂商并不直接参与,评价中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假应答、违规分包转包、工程造价虚高、履约验收困难等问题。另外,应重点关注采购合同的要件完整性、付款时间及方式合理性等权利义务约定的明确性、公允性情况。
重点评价项目建设及监理验收等情况。评价中应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监理及验收测评等第三方服务履约情况,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并反映供应商不按设计方案要求建设、私自改变或减少建设内容、项目严重延期超期等情形。
重点评价项目建成后的使用维护情况。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中,也应重点关注平台系统建成后,是否存在建多用少、甚至建而不用导致系统功能闲置及云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同时,评价中除应关注项目建设成本支出外,也应关注系统上线后的运行维护成本支出,是否存在“以建代维”等不合理情形。
适当设置否定性评价指标和加分项。评价中可根据项目特点设置否定性指标,如资金管理方面的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资金、侵占挪用建设资金,项目管理方面的系统建成后未实际应用等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型资产类型,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评价中可关注数据资产的“权责匹配、严格保护、流转顺畅、充分利用”实现情况,对于管理情况好的可适当加分。
从三方面系统优化项目绩效管理
实施绩效管理是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提升项目建设、管理和使用效能的重要途径。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强化绩效管理对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
夯实绩效评价基础。绩效目标是项目库建设、预算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重点突出”的标准编制绩效目标,指标设置要结合工作实际,量化数据应易于获取,定性表述要具有可衡量性。同时,要综合考虑成本和效益,与计划期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指标,有效反映项目建设的核心产出和效果,对完成任务目标具有约束力,力求精简准确、易于衡量,从源头夯实绩效评价工作基础。
压实部门绩效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约束有力、注重应用、及时纠偏”等原则,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自评和日常监控,特别是对发现问题较多、绩效水平不高、管理效能薄弱的关键环节应予以重点关注,对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项目管理缺陷不足应深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项目建设应用效能。
扎实开展事前评估和重点评价。坚持“先预事后预算”,突出事前绩效评估功能属性,提高项目规划和预算管理精准性。同时,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建设评价指标模型,形成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通过绩效评价促进系统集约建设、共建共享共用,加快实现政府决策科学精准、公共服务普惠均衡、社会治理精细智慧、政务运行协同顺畅,全面打造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
(作者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