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财政积极强化资金统筹力度,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2023年以来共安排150.05亿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自治区财政共下达125.92亿元用于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下达各设区市奖励资金27.89亿元(其中自治区配套安排1亿元)。奖励资金按照突出重点、促进均等和体现差异原则分配,主要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吸纳情况、随迁子女入学情况等因素,并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地区倾斜,支持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地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二是筹措教育经费81.86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8427所次、规划新增学位7.54万个,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水平。三是筹措8.21亿元福彩公益金,支持市县对养老机构进行维修改造,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补贴等,切实落实政府兜底保障职能。四是在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中安排7.96亿元,对78个有易地搬迁任务的县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推动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
支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自治区财政共筹措22.31亿元支持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一是筹措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4.43亿元,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用于人员经费、维修和设备购置、村医培训等支出。二是筹措下达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3.73亿元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国定贫困县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诊疗能力。三是筹措下达0.38亿元专项支持全区19个乡镇卫生院购置设备,提升基本诊疗、急诊急救、远程医疗能力。四是筹措一般债券0.62亿元支持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五是筹措一般债券3.15亿元支持落实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自治区配套资金,推动自治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支持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财政共安排1.82亿元支持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实行托育奖补激励。出台自治区对市县托育服务激励工作方案,对托育服务工作成效好的市给予奖励性补助,鼓励各地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二是为托育机构购买责任保险。安排财政资金0.05亿元,为全区超过1000家已备案的托育机构购买机构责任险,为托育对象、机构雇员、第三方人员提供园内外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三是争取中央投资加大托位建设。筹措0.77亿元支持柳州市、玉林市、南宁市等专业学校普惠托育中心项目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等项目,建设托位1070个,有效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四是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指导贵港市成功入选并获得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亿元用于普惠托育示范项目建设,支持贵港市在解决群众“托育难”“托育贵”问题和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方面积极探索贵港经验、广西经验,发挥示范项目引导作用,推动全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