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力支持 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加快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强化政治站位,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支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

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广西财政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明确了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时间、范围及补贴标准,规范了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对资金监督管理提出了要求。同时结合自治区实际,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为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加大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补贴标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及时调整下达资金。建立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66亿元调整下达各市,其中下达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3.96亿元,下达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7000万元,明确相关资金纳入直达专户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支付到最终收款人,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及时开展宣传工作。各市县是本次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推进主体,自治区财政厅举办全区财政工业交通综合业务培训班,就相关政策内容开展专项培训,方便市县理解政策,加快工作进度。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县域观察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