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财政支持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

今年以来,甘肃省财政厅全面梳理盘点,精准对账算账,紧盯目标挖潜,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1—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5亿元,可比增长6.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8.5亿元,同比增长5.1%

综合施策抓收支,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坚持将抓收支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功”,强化分析研判、动态跟踪调度,保障收支平稳有序。

一方面,加力挖潜拓财源。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惠企助企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推进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堵塞征管漏洞,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落实绿色税制要求,积极稳妥调整资源税“煤”“锑”税目税率。

另一方面,加大统筹强保障。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深入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加大财政资产资源统筹力度,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靠前发力强供给,聚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将促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关键点”,精准投入、靶向支持,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扩投资促消费。建立健全专项债券“评审—发行—使用”工作机制,随报随审、随审随发,全省用于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于9月全部发行完毕,支持486个重大项目建设。由省政府召开全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推进会,加强日常调度督导,推动各地财政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质效。扎实落实“两新”政策,组合使用财政贴息、融资租赁、担保增信等方式,撬动设备更新项目融资60笔17.7亿元,加力提效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坚持强科技增动能。进一步强化科技投入保障,1—10月,全省科技支出41.6亿元,同比增长11.3%,着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省级下达强科技奖补资金5亿元,激励引导市县加力落实强科技行动,增强创新综合竞争力。推动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与22家单位联合设立科研基金,带动出资9050万元,引导更多资金进入创新领域。

坚持优结构保重点。健全完善“三保”六项机制,最大力度下沉财力,截至10月底下达市县各类补助资金2881.9亿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1—10月全省各级共投入衔接补助资金243.5亿元,并将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出台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具体措施,筹措资金41.7亿元支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与青海省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成为黄河流域9省区中唯一与上下游三省区签约的省份,促进形成流域共治、协同保护的良好局面。

尽力而为惠民生,持续增进人民福祉水平

坚持将人民群众所期所盼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加大民生投入保障,1—10月,全省11类民生支出306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5%,财政工作“民生含量”更足。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4.8亿元,同比增长4.8%,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一次性创业等各项补贴政策,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重点投入、优先保障,1—10月全省教育支出594.4亿元,约占财政总支出的1/6。统筹安排资金3亿元,加力支持兰州大学新一轮“双一流”和省属院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

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省级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25元,努力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全面落实国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提标政策,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用心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支持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制定印发财政、税费、金融等9个方面58条措施,下达补助资金92.3亿元,助推灾区群众加快重建美丽家园。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9.1亿元,统筹做好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保障工作。筹措资金30亿元保障生态及地灾避险搬迁民生工程,支持3万多户群众实现“忧居”换“优居”。

标本兼治防风险,推动财政平稳可持续发展

坚持将守牢守稳债务风险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压舱石”,树牢“化债也是政绩”理念,统筹推进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

紧盯不放化存量。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压实各级存量债务化解任务,制定重点地区风险降级计划,千方百计筹措化债资金,推动法定债务本息按时偿还、存量隐性债务加快化解。用足用好中央“12万亿”化债支持政策,聚焦重点、合理分配,指导各级分类有序置换临期、融资成本高、涉众风险突出隐性债务。

多措并举防风险。建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奖补机制,下达化债奖补资金10.8亿元,激励引导市县“控增减存”,加大债务防范化解力度。健全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全省设立144.8亿元应急周转资金池,累计投放43亿元,通过“过桥”方式有效避免到期债务“爆雷”风险。加强与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协商谈判,推动实现部分棚改及融资平台债务展期降息,有效减轻债务付息压力。

健全机制促长远。持续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借用管还”各环节全流程,细化制定17条举措,管好存量、用好增量、提升质量,对2015年以来全省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平衡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审核,并完善补充还本付息协议,推动专项债券管理提质增效。构建“财政+国资”模式,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和价值实现互促互进,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方面的支撑作用。健全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体系,实时统计监测地方债务变动情况,推动债务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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