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财政局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精神,及时出台《广元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切实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法权益,纵深推进PPP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明确责任。加强对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管理等全流程绩效管理工作,细化项目绩效评价类别,明确绩效评价对象、评价主体,压实各级财政部门、项目实施机构、PPP项目公司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项目实施机构负责PPP项目绩效常规评价,各级财政部门负责PPP项目绩效再评价、绩效后评价工作责任机制。
二是强化体系,提升质效。打造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体系,规范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参考)及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参考),完善产出、效果、管理三项一级指标。结合《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新项目、存量项目相关审批要求进行了界定。采用“资料+现场”多种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地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性、定量分析和综合评价。
三是强化整改,按效付费。建立绩效评价问题台账,采用“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模式,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积极开展整改复核。加强绩效结果与项目预算安排深度融合,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项目,开展分类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有效落实奖惩激励制度,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提升PPP项目实施质量。
